本案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唐肖林、徐明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务。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明给予的财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解说:
对薄熙来的指控第二项罪名是贪污罪。2000年,在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安排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长的王正刚,具体负责大连市人民政府承担的一项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上级单位通知王正刚,决定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王正刚随就该款如何处理,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并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同意,安排王正刚与薄谷开来商议转款事宜,后该款被转入薄谷开来指定的账户,由他人代为保管。
审判长 王旭光:
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解说:
对于滥用职权罪,法庭认为被告人薄熙来作为时任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也就是“11.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审判长 王旭光:
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解说:
昨天的宣判,116名旁听人员在法庭见证了整个过程。这其中包括被告人的三名亲属及两名陪同人员,22名新闻记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89人,而在法庭外,公众也同时通过媒体,见证了整个宣判的每一个细节。
白岩松:
当薄熙来案走进司法程序之后,这就是一个广为关注,而且不仅仅是国内,整个国外也都在广为关注的这样一个司法的路径。在这样的一种关注之中,人们也会有众多的议论,这个议论之中既有期待也会有担心。比如说大家会想,刑上了大夫,但是会不会走一个过场呢?会不会让他的这个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呢?会不会让公众也会了解里头相关的一些的情况呢?最重要的是这个案会不会变成一个铁案,让各方最后都服呢?
尤其一个重要的背景,可能容易被大家忽略,但是必须要摆放在这里头。在去年两会上通过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在这个新的刑诉法当中,明确的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他们在相关的司法诉讼之中的这种权利应该是得以保障的。那么如果以新的刑诉法在今年的1月1日,也就是在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那么薄熙来案作为一个广受国内外关注的一个重点的案件,如何以新的刑诉法作为一个参照的体系,我们来看究竟在一个过程当中是不是一切都符合法律精神,就极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