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三位一体”率先在浙江瑞安试点,从2006年12月开始,浙江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1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致公党中央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推广“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经验的提案》。清华大学教授王名也提案建议尽快制定《“三位一体”农村合作协会条例》。相关的研究课题、学术论文也层出不穷。您认为已经取得哪些共识?还有那些误区或障碍?
嘉宾:“三位一体”合作组织的理论与实践,吸引了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乃至一些民主党派的热心支持,在各级各地人大政协的会议上呼声不断。这些建议、提案和发言着力总结和借鉴浙江等地的经验,大力倡导发展“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向更深层次推进,向更多地区推广。各级各地人大政协会议上呼声不约而至,这表明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位一体”构想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深得人心。这一构想抓到了三农问题的要害,抓到了统筹城乡的枢纽。浙江的初步实践表明“三位一体”的均衡结构和实施路径是确实存在的、是可行的。
各方面也逐步形成一些共识:“三位一体”不是三“社”一体、归大堆,也不是现有各种合作社形式上的松散联合。正如致公党中央的提案指出:既不能简单地将“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理解为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业生产发展问题,由供销合作社解决农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问题,由信用合作社解决农业生产和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资金问题;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就是成立一个行业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代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制联合体,而是要充分发挥整合三类合作组织、强化三重服务功能、构建三级合作体系的作用。
“三位一体”好比是个联立方程,有唯一解、均衡解、稳定解!“三位一体”,首先是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合作组织的三位一体,为此需要促进其发展、规范与改革,加强合作、联合与整合。“三位一体”,又指金融、流通与科技三重合作功能的三位一体,为此需要以合作组织为载体,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流通与科技体制改革,增进为农服务的公平与效率。“三位一体”,还可引申为三级合作体系的三位一体,乃至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团体与行政辅助机构的三位一体,为此需要稳步扩大农民和基层对于各级合作组织的参与,提升农民的合作精神、自治能力与主体地位,协助各级政府在农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