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女童早已不是政府“一家包办”的事情。
在加拿大和美国,不少社团和政府机构,对涉及与未成年人接触机会(例如学校、幼儿园、少年活动中心等)的岗位都提出了防性侵的要求。在就职前,求职者通常要到警局完成个人“犯罪记录”调查报告程序,同时,单位出具的申请表会注明工作职责是否会接触未成年孩子等。单位接收到调查结果证明后,才可以正式聘请。
我国香港地区也实行了“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制度。如果求职者需要从事照顾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雇主可以向警察总部申请了解“是否曾犯性罪行”。
柯倩婷则认为,与其封闭女生寝室,不如从学生的性教育入手,并且辅之以对校园安全环境的建设,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等等。同时,从立法层面,严惩性侵害者。
近日,由国内百名女记者联合发起的“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就首先选择到乡村学校开展“防性侵”教育课程。9月4日,女童“防性侵”第一课已在云南大理漾濞县双涧九年制学校开始试讲,并发放防性侵的宣传页。
课程主题是“爱护我们的身体”。课程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认识身体,主要讲哪些隐私部位不能随便让人碰,第二部分是识别和防范性侵,第三部分是遭遇性侵怎么办。
孙雪梅就是“第一课”的授课志愿者之一。刚开始上课的时候,孩子们很害羞。志愿者们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小人,问他们:“哪些隐私部位不能碰?”有的学生就偷偷笑。有学生站起来回答“胸部不能随便摸”的时候,也有学生哄笑。
这一课程刚开始就受到了社会各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公益组织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对学生讲授性知识是否恰当?有研究者坦言,目前已经发现国内外一些防性侵教程存在误区。比如主张女孩“遇到侵犯一定要大喊、反抗”,就存在问题。“这样一刀切的引导,也可能会反而导致危险升级,犯罪者可能杀害孩子。因此我们还是要告诉女童,分情况对待。当遭遇生命威胁,无法反抗时,保住你的生命最重要。”
四部门下发的《意见》中也已提出,妇联组织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列为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这就涉及监护人制度的完善。谭晶晶认为,对于留守儿童监护问题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一般来说,留守儿童都是交由老人监护,而有些老人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应该要求把留守儿童留给有监护能力的人。”谭晶晶说。
吕孝权提出,宏观上来说,应该建立一种“以国家监护为核心,以社会监护和家庭监护共同参与的监护制度”。具体来说,“比如生在父母酗酒、吸毒、犯罪这种存在高风险的家庭,是不是要适当考虑建立一种临时监护的制度”。
孙雪梅告诉记者,“女童保护”公益项目一方面正由反家庭暴力、教育学、心理学、性教育等方面的学者及一线教师组成专家顾问团,完善教案。另一方面将继续在全国各地开展教学宣讲,提高孩子们的防范意识。“我们的目标,是每个乡村女童都能上一节防性侵课。”
“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应加强女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到四部门《意见》中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