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总的政策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推进形式:户籍和基本公共服务两手抓
近年来,各地进行户籍改革尝试的新政策层出不穷。既有直接对户口准入的改革,也有地方对因户籍不同带来的读书、就业、医疗、住房等社会福利差异进行了调整,间接进行弥补。
当前,不管是买房入户、租房入户还是积分入户,多地都在放宽户口迁移准入的条件。江苏无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朱立农告诉笔者:5月1日起,无锡实现了大市范围内户籍准入登记、迁移规定“一体化”,截至6月16日,全市已有1814名群众办理大市户口迁移,有9899名群众通过户籍准入新政落户无锡。而在山东的淄博、德州等市,落户的条件从“有住房”变成“有房住”,实现了在“要有稳定生活来源”等条件下的租房落户,门槛放低。
还有的地方对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进行了调整:今年4月起,江西南昌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实行,根据新规,农民迁入城区落户的,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早在2012年7月起,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合并实施,并轨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一致、养老待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