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全国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目前,云南省已有294个村落被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国家级传统村落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294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级名录
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罗应光介绍,云南省传统村落被国家划定为具有保护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六大组团之一。自2012年全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启动以来,我省传统村落登记上报1371个,其中294个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国家级传统村落总数的20%,数量位居全国之首。
日前,建设部会同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出台《国家2014年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意见》。根据要求,云南将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科学规划、适度改造;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原则,尽快出台云南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系统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保持传统村落的历史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其永续利用。
罗应光表示,今年,各地将深入挖掘尚未登记上报的符合传统村落标准的村落;加强对空白民族及地区调查,全力以赴做好省级传统村落及第三批国家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立足实际 因地制宜保护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不断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压力很大。科学的编制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合理的选择传统村落的发展模式就尤为重要。”罗应光说。
罗应光分析,云南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少数民族资源,基于本土特色,积极探索云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方法,将进一步加强规划落地的可实施性。
他指出,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与村民意愿、保护与合理运用、保护与适度开发之间的关系,结合村落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寻找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切忌发展模式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