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据悉,南宁早在去年7月已经实施该标准,农业生猪蔬菜生产费用比原来省下一半。
目前,南宁一般工商业用电基准电价为不满1千伏的,每千瓦价格0.86元,而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电基准电价每千瓦为0.4558元,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每千瓦价格为0.3298元,化肥生产用电1―10千伏的,每千瓦价格为0.3566元。
从前年开始,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为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电价格,南宁供电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供电部门于去年7月就开始对南宁市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即:由原来的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价格为0.86元,变为每千瓦0.46元。
“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蔬菜生产加工所用电费每年能省一半。”南宁一家小规模蔬菜生产基地的负责人刘先生说,他的蔬菜生产加工所用电费每年大约要8万元,去年实施新的价格后,现在算下来一年的电价仅为4万元。
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也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据了解,目前南宁一般大工业用电基准价格为,每千瓦0.54元,比一般工商业用电基准电价,每千瓦价格0.86元,也少了一半。
南宁供电部门负责人说,电费的减少意味着成本减少,无论是对农民还是市民都是利好,因为蔬菜生产成本降低,市场价格也会降低,市民的菜篮子负担也会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