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次在线访谈
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方面,《意见》规定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应出席1次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
在政府网建设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应参加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政府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要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积极探索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同时要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
创造条件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
在新媒体应用方面,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要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原则,制定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应用管理,确保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优质高效。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与政府网站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各地各部门还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澄清事实。
适时开展手机互联网查询政府信息
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要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适时开展手机互联网查询业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的建设和管理,构建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建立完善回复回访和监督制度,特别是对投诉、举报类电话质询,要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同时,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和评论员进行准确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和改革举措。
另外,《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确定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关业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