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财政厅获悉,2013年全省公务卡交易金额累计达135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比2012年增加31亿元。全省累计发放公务卡54.4万张,公务卡在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
公务卡结算比例逐年提高
云南省公务卡制度自2007年开始启动,2010年全面推进。为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云南省财政厅出台规定,对省级预算单位符合条件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等,持卡人进行公务消费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2010年,我省发放45.4万张公务卡,数量居全国第一。截至2011年底,全省1.6万个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县级以上有8507个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比例达94%,23.1万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持有公务卡,比例达到81%。
2012年,我省公务卡交易金额达104亿元,全国排名第一、活卡量排名全国第三。
截至2013年底,全省1.7万个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制度,累计发放公务卡54.4万张,省本级、16个州市本级以及129个县市区及有条件的乡镇已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全省公务卡交易金额累计达135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此外,全省累计发展特约商户29.3万户,增长53%;累计布放POS机37.9万台,增长48.8%。
从数据来看,公务卡的使用已呈制度化和常态化,且公务卡交易在各项公务支出的比例逐年增加。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深化,目前在全省已逐步形成了操作规范、制度健全、监控有力的公务卡管理机制。
省工商局机关现金使用量缩至1.5万元
公务卡结算制度有助于防堵公款消费中的漏洞,预防腐败行为。以省工商局机关为例,从2010年实行公务卡结算以来,省工商局机关现金使用大幅下降,由2010年的256万元降到2012年的不足5万元,2013年1至11月,局机关现金使用量压缩到1.5万元。
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公务卡结算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特点,公务卡制度出台后,预算单位现金使用总量大大压缩,增强了单位公务活动的规范性和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