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小知识
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机构推出的《2013年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称,挪用资金罪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罪名,是民营企业家屡屡触犯的雷区。
去年底,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一审被判决成立的两项罪名中,其中之一即是挪用资金罪;稍早之前,原托普集团董事局主席宋如华,则因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