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去年末,我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8.6万公里,乡镇通畅率达93.93%,建制村通达率为98%,初步形成以干线公路为骨架,县乡公路为依托,乡村公路为脉络,干支相连、纵横交织的公路网络。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薄弱及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条例》明确了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渠道和具体标准,把上位法没有规范的村道纳入条例管理范围,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村道的管理和?;?,使农村公路的管理?;じ?,措施更具体;进一步强化、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条例》结合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明确了农村公路的管理体制、责任主体和职责,规定农村公路实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督、部门配合、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明确养护向市场化发展的运行机制,养护执行的规范和评定标准,具体规定了农村公路养护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养护方式、大中修养护工程要求、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的责任主体和方式等,解决重建轻养、体制老化、机制不活状况。
《条例》保障了农村公路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要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随农村公路里程增加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规定了资金主要来源、筹措方式、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措施等,以解决资金投入不足、使用管理不严等问题。此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细化对违法行为的追究,针对不同的禁止性行为设置了不同的??钕孪?,细化处罚方式和罚款数额,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此外,“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村交通工作将不断加大力度,继续加快建设速度,完成132个未通畅乡镇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建设里程约4500公里。到“十二五”末,实现100%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