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某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实施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坠落。
原原奶奶看到电梯直接运行至25楼停下,遂赶至25楼寻找,遇李某从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询问原原下落,李某谎称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与原原奶奶一同乘电梯下楼寻找。下楼后两人分行,李某绕行至原原坠落地处,将灌木丛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后返回自己家中。原原奶奶径直到小区保安处调看视频监控。
公安机关已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通报,因行为人李某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
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业职工,事发时,家中只有放学回家的李某一人。12月2日,李某母亲调至该企业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临行前,办案民警将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师进行了当面告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核查事件相关具体情况,并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