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究竟是一名父亲,还是一名没有人性的“嫖客”?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任丘市粱召镇前王仙庄村自己家中和自己的面包车内等多地多次将其女儿刘某强奸,并致刘某生育一婴儿,后该婴儿因病死亡。8月20日,任丘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刘某某批准逮捕。
刘某16岁的一年夏天,和别人去村里看歌舞,到了晚上8点左右,父亲刘某某把她叫回家睡觉,刘某回到家后,令人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禽兽父亲刘某某在自家的土炕上对女儿刘某实施第一次强奸,之后刘某某就趁家中没人的时候每隔几天对刘某强奸一次,他以种种理由,用车把刘某拉出去,在野地里实施强奸,四年里共强奸100多次,其中30多次是在车上。期间,刘某把自己被父亲强奸的事告诉过母亲,母亲知道后就和刘某某打架,但每次都被打,根本管不了刘某某。刘某也告诉过其他的亲戚,亲戚们开始都不信,后来发现想管也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