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派出所户籍民警,利欲熏心,冒用死亡未注销和新增补录的方式办理信息内容虚假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3套,获违法所得24万余元。近日,金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金平县某派出所原户籍民警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违法所得的办证费246231元依法予以追缴。
网上办证每套两万元
今年29岁的郭某某是金平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户籍民警。2011年2月的一天,郭某某通过“户口办理”QQ群认识了陈某某(已判刑),两人聊天后,陈某某从郭某某那里得知他本人就是一名户籍民警,便套上了近乎,打探能否给他办身份证和户口簿,并问办证需要多少钱。郭某某一听便心动了,他随口说了一声一套两万元左右。陈某某一听,便请求郭帮他办证。两人在网上达成了协议。
2011年3月至7月期间,陈某某将何某、翟某某等14人的照片及虚构的身份信息发给了郭某某,郭某某为其办理了金平县某乡辖区内名为黄某某、杨某某、刘某某等14人的信息虚假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因为费用问题,郭某某未将其中一人王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邮寄给陈某某,只将其余13人的身份证、户口簿13本分批邮寄给陈某某。
陈某某之后将13套身份证和户口簿卖给了何某等13人,并给了郭某某211280元。
去年9月2日,专案组民警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怡苑路34号抓获了陈某某。该案经云南省金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去年12月,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