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为17804名计生家庭成员代缴2014年度每人60元的新农合费用,共计106.82万元。
自云南省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政策以来,弥勒市分别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个人参合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标准由2011年的30元提高到60元。为做好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工作,该市严格审核资格确认条件,2014年符合全额资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17804人,其中:独生子女父母111916人,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4394人,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1494人。该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全市农村广大育龄群众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推进人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