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农网北京4月21日消息(记者王丰)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村长:“给你打个说话说地给你卖了,你过来领钱吧。我说多少钱一亩,他说5万块钱,我说这个地我不卖。”
说话的是河南省辉县市胡桥乡胡桥村的村民马会武,给他打电话的则是胡桥村的村长。马会武说不同意卖地,一方面是因为征地价格低,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征地补偿款并没有按照实际亩数来补偿。 据他讲,1989年村里分地的时候,自己分得良田4亩,再加上一些劣质土地,自己的实际分得的耕种面积是8亩。这次征地,马师傅的8亩地都会被征用,而补偿款他却只能拿到4亩的。同样的道理,村民王玉成的2亩多地,也只能拿到三分地的补偿款。
村民 王玉成:“ 一是我们的土地有多少你给我实际丈量,二是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太低。”
胡桥村位于辉县市的城郊,坐车到辉县市市中心只有十来分钟的路程。村民人均耕地面积不及一亩,由于种地比较效益低,村民大多在外打工。近年来,随着辉县市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对周边农村土地的土地需求量大增。胡桥村的地理位置也变得越来越优越,土地的实际价值也越来越高。 2013年,经胡桥乡办事处招商引资,辉县市国际汽车物流园区落户胡桥乡,规划用地为365亩,征用土地共涉及5个行政村。其中就包括马会武所在的胡桥村。由于胡桥村村支书没有对征地情况向村民及时通报,再加上对征地实际亩数和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才出现了村民抗拒征地的情况。
村民 王瑞贞:“ 她发展可以,我们老百姓也盼着发展,但是你开发商支付的得够我们生活啊,你给我们五万块钱,我们子孙后代能吃几天。 而就在上个月的一天,几户村民的麦田不知被谁用铲车推平,有的麦田里还被堆满了建筑垃圾。”
村民 马会武说:“ 建筑垃圾给你倒到这里,晚上趁你不注意,看不住的时候,马上给你垫到这里给你推平,他就是想把地占了形成事实,不想卖给他也得卖给他。”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村民都期待着能从日益升值的土地中获得一份收益,而现实的境况却是与他们的理想相差太远。随后,记者来到了辉县市胡桥乡人民政府,乡党委书记宋丹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辉县市国际汽车物流园区的开发征地情况。涉及到五个行政村,不到300户,胡桥村是其中一个,包括他本村,已经签过征地协议,领过补偿金了,其它四个村接近200多户,也已经全部补偿到了,目前他这个村啥情况呢?目前他这个村也就是六七户群众了。 宋丹告诉记者,胡桥村的征地补偿是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在他出示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印发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中,记者看到,属于虎桥街道办事处的胡桥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亩54600元每亩,与村民所说的5万多元每亩大体相符。 这几个群众要求太高,一亩地远远高于这个价格,另外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答复他的话超出了政策界限,农民很朴素的概念就是能不能给我多点补偿,但是政府部门只能按照国家政策来办,任何人没有权利,也不敢给群众多的补偿。
据宋书记介绍,目前国际汽车物流园区已经动工,对于是否有铲车推平了村民的麦田他并不知情。他向村民表示,征地补偿政策是不可能更改的,下一步,他们会要求村里对几户村民的土地进行实际丈量,按照丈量亩数进行补偿,对于村民受损的小麦将给与相应补偿。
国际汽车物流园区的建设也是为了本地的发展,可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优先考虑给你们介绍工作,另外,如果接受国家政策,可以给你们补偿,如果不接受还是想种地,可以从其群众给你们买地,给你们种,你只要接受我马上可以给你们去办。 面对河南省的征地补偿政策,胡桥村的几位村民显得无可奈何,但他们同时也向记者透露政府收地时按“规矩”办理,对村民执行补偿上限,而在土地出让环节通过招拍挂,交由市场决定价高者得,这样对于村民来讲,显得太不公平了。而对于征收农地的出让价格,宋书记并不愿意向记者透露。
宋书记:“这个我不知道,不是我管的事。 到底是村里的补偿款太少,还是村民想要的太多?省里制定的补偿标准白纸黑字错不了,农民一亩地5万块不够花也是现实。这纠结该怎么破?”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目前农民在征地补偿中的收益确实较低。 政府有自己的标准,但是农民也有权利拒绝自己的土地被征用,然后在讨价还价中,争取自己的权益。然后你给钱,老百姓就干了,目前就是双方就处于这样一个博弈的状态吧。
朱启臻表示,由于征地法律法规的不规范,以及征地补偿中公平的缺失,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的征地过程实际就是一种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博弈的过程,在剧烈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被拆迁人心理失衡,拆迁决策中被拆迁群众参与不够,部分特殊群体权益未得到落实等,导致目前征地中暴力事件频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集体建设性土地可以和国有土地实行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到要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合理提高农民的土地补偿收益。而从政策要落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三中全会的《决定》已经提出,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这个过程中非常明确地提出,要适当、合理地提高个人的收益,就是对农民的补偿收益要合理提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二次会议已经审查通过了今年的改革重点,其中包括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内容。这个决定通过后,各个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各个部门都在按照要点研究方案来确定哪些地方来搞试点,现在正在做这件事情,我想不久之后就会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