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段彦利黑恶团伙成员交待,段彦利通过多种手段向成员灌输组织纪律,要求十分严格。不能乱说话,不经允许不能出去打架惹事,凡事要听从他的指挥,对不听话的成员采取训话、打骂、“开除”等方式进行惩处。成员都当面称他“利哥”,背后称他“老大”。
段彦利黑恶团伙是河北省承德市打掉的另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据办案人员介绍,该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组织领导者段彦利为承德市滦平县陈栅子乡南山根村原村委会主任。其余成员有的是段彦利的打手,有的兼任其它角色为段彦利效力。成员靳文战是段彦利的生活秘书,段凤江、段海军兼任段彦利的司机和保镖。这些组织成员长期跟随段彦利,多次参加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段彦利先后利用其开办的昌利歌厅和牛圈子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项目部为幌子,采用发放工资、奖金、零用钱、出资庇护违法犯罪成员等方式,对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这些跟随段彦利的人虽然无正当工作,但段彦利每月都给他们发工资,对表现好的成员,还经常以发零用钱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一位办案人员说。
2012年2月,山东省莒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文光有期徒刑13年。王文光的“发家路线图”就是一条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之路。1999年,王 文 光 因 寻 衅 滋 事 被 劳 动 教 养 二 年 。 劳 教 结 束后,他陆续结交了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莒南县汀水镇一带,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 院 审 理 查 明 , 被 告 人 王 文 光 由 于 讲 “ 义气”、有心计、会处理关系,处于组织最高地位。他通过交谈、指示、训斥等方式,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规矩。多名被告人供述,“王文光平时要求很严 ” , “ 不 准 窝 里 斗 , 对 上 面 的 ‘ 哥 哥 ’ 要 尊重”,“没有成文的规定,但都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