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农保险补贴政策有待键全
据悉,国家三农保险快速发展同时,不仅对国内农业自然风险管理方面发挥了日益显着的积极作用,而且次年就跃升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险市场。然而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农保险市场出现了很多问题,多数都与补贴政策直接相关。为了防止农业保险“成也补贴,败也补贴”,促进这一被世贸组织鼓励的绿箱制度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尽快对现行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目前国家三农保险补贴政策以下几方面有待完善之处
(1)补贴金额相对规模小。以农业保险补贴深度(即政府提供的各类农业保险补贴占农业GDP的比重)来衡量,2007年全球65个国家的平均水平为0.63%,美国高达4.4%,日本为1.3%。相比之下,2007年我国这一比例只有0.16%,即使补贴总额逐年增长,2012年也只达到了农业GDP的0.4%左右,显着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更是相差甚远。
(2)补贴种类单一。全球范围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主要包括对农民的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补贴和通过再保险方式对超赔损失进行分担的超赔补贴三大类。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7年全球农业保险补贴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平均为68%,其中保费补贴为44%,费用补贴和超赔补贴为24%。美国和印度都是三项补贴俱全,日本有保费补贴和超赔补贴,加拿大有保费补贴和费用补贴。相比之下,我国只有保费补贴,没有费用补贴和超赔补贴。
(3)地方政府承担了较高的补贴责任。我国农业保险实行多级财政共担的补贴格局。以种植业保险为例,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35%—40%,各级地方财政为40%—45%,其中省级财政至少为25%,其余主要由县级财政负担,农民自担比例平均为20%。总体来看,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承担的补贴责任重于中央政府。相比之下,在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下,保费补贴主要来自于联邦政府,州及以下政府并不需要出钱配套。
(4)补贴环节的监管链条不完整。简单来说就是“重投入,轻产出”,即重视前期的补贴确定和中期发放,忽略补贴的后期绩效评估和整体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