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日前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不断创新发展举措,完善细化配套政策,有力促进了全省“三农”发展。
自2004年国家分别取消义务工、集资费、农业税和农特税后,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逐步实施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四补贴”和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9项中央支农惠农直补政策,同时积极探索推行甘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其他补贴政策。其中,农资综合直补、粮食作物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等政策,以“一折通”方式直接兑付给农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政策通过物化的方式补助给农民。据统计,仅2010年至2012年,省农业部门落实惠农直补资金147.88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31.79%和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