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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设置了临时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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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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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设置了临时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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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设置了临时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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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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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男,出生于1965年,金路集团董事长,宏达股份第二大股东,汉龙集团实际控制人。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还曾是'2009胡润慈善榜'上的四川'首善'。成长于广汉一个普通教师家庭,在四川大学学习企业管理。成年后,刘汉通过期货市场攫取第一桶金,在涉足机场、公路、白酒、水电等实业投资后则常年隐身幕后。2013年8月,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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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是什坊的黑社会,开过KTV,是当时广汉黑帮的“扛把子”,没他摆不平的事情,后来做金属期货发家,才做起了正经生意,并结识了诸多高官,在当地更有势力,黑白两道都要给面子,普通官员都得让三分。据央视报道,刘汉家族非法掌控公司70家,坐拥资产400亿,曾在项目竞拍扬言,谁敢举牌,举一次砍条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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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捐建的“刘汉希望小学”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屹立不倒,被誉为“最牛希望小学”。此事一经报道,刘汉名满天下,也被网友们誉为“川中首善”。2010年,刘汉更是以2510万的捐款额成为四川“首善”。刘汉不仅捐资助学,甚至还捐了上亿元给云南治理滇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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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刘汉控制的核心企业为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广泛涉足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基建、高科技环保产业和跨国投资等领域的大型民企,规模达200亿。据查,汉龙集团持有境内外5家上市公司股权(其中境内1家,境外4家),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3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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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图为收缴枪支弹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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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全力侦破此案,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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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警察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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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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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庭上的刘汉,未穿囚服,也未戴手铐。刘汉涉黑集团案将在包括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安区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通山县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等5地7个审判庭同时开审。 整个庭审过程,将持续1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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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庭上的刘汉,戴着疑似助听器的耳机。公开消息显示,刘汉此前为金路集团董事长及汉龙集团实际控制人,其履历一度十分辉煌,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富豪”,还曾是“2009胡润慈善榜”上的四川“首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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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刘汉等36人特大涉黑犯罪集团在湖北咸宁受审。图为场外围观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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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警察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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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警察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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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图解:刘汉的黑白人生 [保存到相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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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中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情况通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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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将在湖北咸宁的5个法院受审。
昨天,咸宁中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庭审情况通报会会场设在咸宁市凯悦大酒店,要求记者尽快领取采访证。昨夜20时许,记者看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已经设置了长达数百米的临时防护栏。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36名被告人为:刘汉、唐先兵、刘岗、刘小平、孙华君、缪军、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刘维、文香灼、旷小坪、袁绍林、张东华、田先伟、孙长兵,曾建军、张伟、曾建、闵杰、李君国,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桓立柱、詹军、王雷,旷晓燕、刘光辉、刘淼,刘学军、刘忠伟、吕斌。
犯罪集团将于今天8时30分分别在咸宁市的5个法院公开审理。5个法院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通山县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
独家解密:中国的“黑老大”们都在哪里受审?
在案发地受审是惯例,刘涌案被最高院罕见提审,刘汉接受异地审理很罕见
刘汉罕见异地受审
刘汉案属特大犯罪集团案件,涉及人员较多,不少官员也有牵连。为避免当地关系网干扰办案,此案件一般由异地审理,刘汉案就此由咸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乔四爷”宋永佳在案发地受审
乔四,原名宋永佳,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80年代末哈尔滨乃至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首领之一。1991年被处决。 宋永佳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1991年6月9日,乔四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乔四在一个荒山处被枪决。
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在案发地受审
禹作敏,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原党支部书记,一手把一个远近闻名的穷村改造成盛极一时的中国“首富村”。后因犯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999年10月去世,结束了自己“改革风云人物”的一生。1993年8月23日和24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禹作敏判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远华走私案首犯赖昌星在案发地受审
赖昌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2001年1月11日被撤销)。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被最高院罕见替身
刘涌,沈阳黑社会老大。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汉族,初中学历。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和平区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沈阳市直属支部主委。1997年12月当选为第十二届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4年曾因犯伤害罪被沈阳市公安局收容审查一次。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提审,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2003年12月22日被处以死刑。
广州头号黑社会“老大”周广龙在案发地受审
前后历时5年,经历了一审、上诉、重审、再上诉、二审,备受关注的广州头号黑社会“老大”的命运2006年10月终于有了结果,周广龙黑社会案经广东省高院终审后在广州中院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周广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30万元;核准第二被告柳述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第三被告邹立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