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西北的王家庄街道扯度居民小组,这里苍木村落相映成趣,泉流涓涓,鸟语花香,一派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景象。该村村民历史以来就养成了自觉爱林、护林的传统和习惯,顺究其源,民国三年,时任马龙知事李为元曾与当地百姓立下《横水塘管理碑记》,约法三章“不许砍伐树木、不许开荒种地”。如今,碑文风雨百年,形虽斑驳,但其隽永的内涵已深入当地群众灵魂深处,方圆几公里树木葱茏、林木叠翠就是最好的见证。该县“森林马龙”动员会的另一项议程,就是组织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瞻仰碑文,接受爱林护林警示教育。“这都是老祖宗留给我们后人的警训,这可不能丢啊”,当地村干部发出这样的感叹。
为深入落实全市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植树造林、爱林护林的社会风尚,该县启动“森林马龙”建设,使之与“美丽家园”建设相得益彰,按照“应栽尽栽”的总体要求,辖区内除耕地、道路、河道、水库塘坝和房屋外,一律实行“满栽满插”。通过“森林马龙”的建设实施,让森林上路、通道成林、景观成廊,实现“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园林城乡景观和“远看很美、近看更美、住进去安全舒适”的美丽家园建设目标,全县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发展环境越来越优。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2.9%提高到50%以上,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53.7%提高到62.3%以上。
该县从2015年起每年预算1000万元用于“森林马龙”建设工作,并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建立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兴林护林述职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包村(居)、乡镇(街道)干部包组、村(居)组干部包片以及护林员定地块、路段、流域、效果的 “四包四定”责任制度,形成“路系、水系、山系、城镇、村庄、庭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责任包干格局。坚持适地适树、宜树则树、宜果则果,突出重点,以点促面,今年各乡镇(街道)围绕一条路、一条河、一座山、一个村、一个林权户和一个机关单位“六个一”的范围,打造一批建设示范点,带动“森林马龙”建设的顺利开展。
该县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各种破坏林地、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征用程序,建立占补平衡制度,凡用林超过1亩的,实行同等量异地补植补造。整合公安、林业公安执法力量,组建县、乡镇(街道)森林警察大队、中队,壮大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坚持把森林管护作为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封山育林,做到“应封尽封”。督促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细化森林管护的奖罚措施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教育和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态意识和兴林、护林的行为习惯。依法重处盗伐林木烘烤烟叶行为,坚决杜绝农村因“丧事”伐木行为,严厉打击偷移变卖野生树(苗)木行为,依法惩处毁林开荒。全面推行森林资源管理承包责任制,实行管护责任全覆盖,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护林人员,做到“管好每座山、护好每棵树”。
“树木就是树人、砍树就是砍人、毁林就是毁家……”,在“森林马龙”建设动员会上,该县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生态兴则马龙兴”的思想观念,主动参与,个个作为,把 “森林马龙”建设的绿色蓝图一天天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