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下达“10.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投资计划
为加快我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启动及建设进度,根据普洱市政府、市发改委的要求,镇沅县下达第一批“10.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本次共下达项目资金8856.15万元,包括民房恢复重建工程、民生保障改善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防灾减灾建设工程、特色产业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共69个项目,涉及全县9个乡镇及教育、卫生、地震、国土、交通、水务等10个部门及单位。投资计划下达后,要求各责任部门设立专户,依据工程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普洱市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同时,要求项目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并严格落实项目四制,争取项目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