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怒江州渔政部门以“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为目标,在全州境内重要水域区域全面起动实施“禁渔令”,以保护好怒江州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
为全力开展好禁渔工作,怒江州各县政府高度重视,各渔政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广泛深入开展禁渔宣传工作,全面拉开禁渔水域区域检查和督查范围和力度,各县渔政机构建立举报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强化各项措施。在各级政府和主管局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制度落实到位,措施执行有力,全州禁渔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州共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20次,发放了宣传材料500份,与鱼庄、鱼馆签订禁鱼期禁止销售保护鱼类承诺书30份,禁渔期执法检查70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执法车辆65台次,查处案件1起,没收违法渔具10件,没收非法所得渔获物1公斤。
怒江州境内怒江、独龙江均经泸水、福贡、贡山县政府批准并通告禁鱼时间,泸水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福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贡山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