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减少疫病蔓延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建水县将防疫监管工作落到处,监管覆盖率达100%。
在工作中,该县加强宣传。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到每户养殖场(户、小区)。重点制作《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办理明白纸》发放给每户养殖场(户、小区)负责人,凡在本县范围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县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组织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落实防疫条件中的选址、布局、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制度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核、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达不到防疫条件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待整改合格后再申办;加强防疫监督管理。对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进行监管,把好引种关和防疫关,并对场内使用的生物制品及医疗用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杜绝使用假、劣药和违禁药品物品的添加,并适时进行畜禽肉品样品抽样检测,杜绝不合格畜产品上市,减少药物残留。
在工作中,该县加强宣传。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到每户养殖场(户、小区)。重点制作《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办理明白纸》发放给每户养殖场(户、小区)负责人,凡在本县范围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县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组织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落实防疫条件中的选址、布局、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制度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核、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达不到防疫条件的,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待整改合格后再申办;加强防疫监督管理。对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进行监管,把好引种关和防疫关,并对场内使用的生物制品及医疗用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杜绝使用假、劣药和违禁药品物品的添加,并适时进行畜禽肉品样品抽样检测,杜绝不合格畜产品上市,减少药物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