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各项林业建设工作任务完面完成,县政府把林业建设与保护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内容,把具体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单位的年终量化考核内容,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广播、电视等新闻部门,大力宣传各乡镇林产业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做好造林大户的典型报道,营造林产业建设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宣传,使“三分建、七分管”的责任意识深入到广大林农;乡镇林业站认真搞好对造林地块抚育管理的宣传与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群众做好造林地块的松土除草、科学施肥、整形修剪等工作。
三是加强种苗检疫检验,确保造林种苗质量。抽出6名业务技术过硬,工作原则性强的工程师组成种苗检疫检验工作组,统一对全县造林种苗进行检疫检验,苗木检疫检验统一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苗木坚决杜绝验收使用,有效保证了造林用苗的质量和数量。
四是依法治林,强化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格资源林政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材流通管理和林木林地资源管理,逐步使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的持续有效增长。
五是严格奖惩。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奖惩,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政府把各项林业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年终量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六是加强检查督促。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计划任务,政府成立由相关领导及单位组成的林业专项工作督查组,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相关乡(镇)或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