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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严控各类会议的次数会期和规模
在昆召开的省级会议 主城五区人员无住宿费
同样于5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则从省级部门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等方面进行完善和管理。各类会议都须经严格审批后才能召开,其中一类会议须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并要求严控会议次数、会期和参会人员。规定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需要指出的是,在昆召开的省级会议,昆明主城五区范围内参会人员不核拨住宿费。一、二、三、四类会议按每人每天240元、220元、180元、150元核定会议费。
四类省级会议
一类会议是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
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开到州(市)级的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20人;开到县级的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350人。
标准为600元/人/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
二类会议是指省级部门召开的
会期不得超过2天,参会人员控制在100人以内,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标准为500元/人/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
三类会议是指省级部门内设机构召开的
会期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员控制在80人以内,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5%以内
标准为400元/人/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
四类会议是指其他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会期控制在1天以内,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不安排会议工作人员
标准为300元/人/天(含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