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土地经营流转机制。该县按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三个不变”的原则,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定土地流转相关配套制度,探索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村承包地之外的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造,作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公司等新型经济组织,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以集体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农资和资产评估等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业务,将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房产等纳入合法融资抵押担保范围,提高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
创新财政支农惠农机制。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加大农村信贷支持的同时,一方面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涉农项目资金,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农业研发和推广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一方面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和社会融资力度,鼓励和引导省内外企业投资农业,积极引导农民增加投入,逐步建立资金向“三农”流入机制。
创新城乡统筹推进机制。该县立足于推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医疗、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项目。同时,统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涉农事业单位等相关“三农”配套改革,健全和完善服务“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通过一系列新措施的实施,该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财政、涉农企业对“三农”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