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人社局授权政务服务窗口办理集体合同及劳动用工登记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进驻单位的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镇沅人社局结合部门实际,授权政务服务窗口办理集体合同及劳动用工登记相关工作,明确了一名首席代表,并向首席代表签发《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具体授权办理集体合同及劳动用工登记相关事宜,由首席代表全权负责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负责本部门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按授权范围完成申请事项的接收、受理、审批等工作,并对授权窗口办结的事项拥有审批决断权,符合条件的现场给予审批办结,对其他事项有初审建议权、协调分办权、跟踪督办权。
截止2014年1月16日止,镇沅人社局进驻窗口已办结行政事业单位新签劳动合同1份,终止劳动合同1份;企业单位新签劳动合同8份,续签劳动合同53份,解除劳动合同11份,终止劳动合同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