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供图。
云南网讯(实习记者 陈怡希)近日,网友@绝对转载在金碧坊发帖反映10月20日凌晨2点左右,蒙自花鸟市场文竹街附近停放了一辆牌照为“云GA150警”的法院警车,疑为公车私用,并贴出现场拍摄照片。21日,帖子中出现警车所属的红河州绿春法院在金碧坊发帖回应了此事,回应称:该警车系正常出差办案。
针对网友质疑的牌照为“云GA150警”的法院警车停放在蒙自花鸟市场文竹街附近的爱情主题258(爱我吧)酒店旁的情况,网友发帖后次日便有一位自称绿春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和派出法庭的副院长跟贴对相应情况进行了回复。称该车疑为公车私用一事,绿春法院领导班高度重视,安排相关人员对该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告知大家。调查结果为:云GA150警车系绿春法院平河法庭的业务用车,10月15日,该法庭的同志外出开远、蒙自办案,外出前办理了出差手续和开具了派车单,出差时间和10月15日至20日,在蒙自期间分别是去蒙自监狱办理一件离婚案件(案号为2013绿民初字第188号),蒙自办理一件执行案件(案号为2013绿执字109号)。并于10月19日下午17时左右入住蒙自文竹街星辰快捷酒店,因酒店停车场已满,该车停放酒店对面。10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该车离开所停放位置返回绿春。
在回复中,绿春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和派出法庭的副院长表示两件案件的办理情况,住宿费发票及其它外出办案的相关依据,已提交纪委核实,有关部门会有一个公开真实的说法。同时感谢大家对其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感谢媒体和网民的监督,欢迎大家对其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