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和平镇三项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镇沅县和平镇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县动员大会召开后,采取三项措施,迅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督办。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包户”制度,确定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第一责任人,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召开镇村两级动员会、阶段工作推进会,层层部署,广泛动员。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缴费及养老金发放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积极参保。各村均选配一名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指导员,具体负责政策、业务指导和答疑释惑,确保参保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三是督查调度,严格奖惩。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认识不高、行动不快、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村以及相关责任人,适时进行工作调度。在保费收缴阶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报告、通报保费收缴进展情况。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工作绩效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截至10月10日,和平镇城乡居民有60岁以上参保人员有1354人,60岁以下参保人员4109人,全镇参保率达82%以上,年满60周岁老人都足额领取了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