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塞县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安塞县文化艺术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县财政将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文化艺术发展资金,用于文艺配套奖励、文艺精品项目扶持、重点文化项目资助等。
安塞是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该县一直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先后提出了“做强石油产业,做大绿色产业,做亮文化产业”和“农业产业富民,工业经济强县,文化旅游兴业”的发展思路和建设“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近年来,安塞县在文学作品、民间艺术、摄影、书法、曲艺、影视等领域都涌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2011年底,该县集体和个人累计获国家级奖励102个、省级奖励354个、市级奖励251个,累计配套奖励154.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