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土地确权登记系统及信息管理平台
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清晰认定并明确权属,适时推动农村土地适度流转,从而适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单元的规模,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以解决当前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分散、效率低下的问题。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2015年一号文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视为重点,提出“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同时要求“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月26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2014年农业部进行了山东、安徽、四川27个县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试点,2015年开始土地确权工作将在河南、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等进行9个整省试点,加快建设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
权利边界清晰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石条件,而中央力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及信息登记应用的工作,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权利、经营权利、受益权利和处置权利等一系列权利边界进行自上而下的系统认定,土地确权和信息登记工作的开展,将一改往日农村土地产权边界模糊、关键权属信息缺失的状态,将从根本上激活农村的生产要素交易市场。
旨在推动县级政府借土地确权颁证和信息化的时机,将县域的农业基础资源状况、生产经营主体及组织档案、产业结构现状等一系列基础数据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形成县域农业信息化的一个重大突破口,有此基础,才能快速推动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的建设,进而在县域内培育理性、活跃、健康的农业生产要素(以土地为首)流转市场,而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要素在各类农业产业之间、在产业上的各类环节之间合理配置,是县域农业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的必需条件。
2、县级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
在县域农业集群发展所需的农业信息化支持中,农业大数据平台和农业物联网是信息化的重要切入点,其中农业物联网将是县域农业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和信息触点,农业大数据平台则是县域农业产业的神经中枢和商业价值实现中心。
县级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需要将农产品的销售和加工增值放在前瞻性位置,在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建立挖掘和分析机制,对关键产品的市场供需状况、价格走势等进行监测和预警,为地方农业产业规划、涉农组织经营决策、涉农金融风险分析等提供数据和研究支持??缭绞趾韫担迪肿试吹母咝渲?,解决“谁来告诉我,明年种什么?”的难题。这让农业生产跳出各种“农周期”的怪圈,实现高产高效,科学决策,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农业生产的工厂化、信息化、金融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销定产”。
县级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建成之后,将成为县域农业信息化的亮点,高效地服务于县政府、县域的涉农企业、涉农金融机构,农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成为农业增收、企业增效、政府财税增加的重要手段,既解决了民生问题,又提高了各方收入,让县域经济释放出成倍的活力。
综上,县域农业信息化战略基础可归结为农业大数据平台,突破的契机则在于目前中央到地方力推的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登记和流转服务平台等工作,通过对区域农业数据的定义、感知、获取、传输、存储、挖掘、整合、应用等一系列过程,完成县域农业数据的基础积累,逐渐将之内化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部分,使之升级为区域农业发展的新型要素,成为激活和整合其他要素进入农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
农业产业集群的本质在于利用市场手段合理高效的配置县域的各项涉农资源,而通过透明、畅通和高效流动的信息和数据通道,消除县域和外界产业资本、农业科技、金融服务、高端人才等的信息鸿沟,才能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所需要的资源配置。因此其发展必须以农业信息化奠定基础,以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为战略抓手,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信息登记和交易服务中尽快实践,布瑞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系统及信息管理平台+县级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一站式解决方案的理念,应快速融入县域2015年土地确权登记及农业信息化工作中来,推动县域农业产业集群的全面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