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砚山县派驻141名(其中:省级4人、州级33人、县级104人)新农村指导员,分赴全县13个乡(镇)、管理区105个村委会(社区)驻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为新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注入新的血液。
据了解,自2007年省委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以来,砚山县选派了7批78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派驻新农村指导员1167人(其中:省级37人,州级157人,县级639人,乡<镇>334人),做到了“一年一轮换”,实现了“村村全覆盖”,有效推动了砚山新农村建各项事业的发展。截至2013年底,该县共实施444个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建设,占全县1033个自然村数的42.9%,累计完成投资1.93亿元。受益农户达2.44万户10.9万人。打造了马鞍山、黑羊山、法土龙等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亮点。
砚山县要求在这次所选派的每一名新农村指导员,要认真履职,积极配合驻村党组织,大力推广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插甸经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宣传方针政策、服务经济发展、办好事实事、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承担起起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变村容村貌的重要使命。各派出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单位领导挂点联系工作责任制,形成“领导挂点、干部驻村、单位支持”的工作格局,做到责任明确、规划具体、扶持重点突出、关心指导到位;按照“指导员驻村、派出单位包村”的要求,着力帮助各村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要抓好村级班子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工作,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