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范围:全州12个县市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基地、农业庄园基地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二、监测品种:根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农业产业和大理州农产品生产形势、合理确定监测品种。以蔬菜(叶菜类、茄果类、瓜类、豆类、鳞茎类、芸薹属类、根茎类和薯芋类)、水果(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类)的种植产品、以及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生鲜乳、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为重点监测品种。各县(市)可根据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抽样种类。
三、监测时间:第一次监测: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监测: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三次监测: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第四次监测: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样时间请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分别与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二、监测品种:根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农业产业和大理州农产品生产形势、合理确定监测品种。以蔬菜(叶菜类、茄果类、瓜类、豆类、鳞茎类、芸薹属类、根茎类和薯芋类)、水果(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类)的种植产品、以及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生鲜乳、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为重点监测品种。各县(市)可根据自己的农产品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抽样种类。
三、监测时间:第一次监测: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监测: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三次监测: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第四次监测: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样时间请各县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分别与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