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屏边县本着“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4年2月底,屏边县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个。其中:玉屏镇10个、新现乡1个、新华乡5个、和平乡5个、白云乡2个、白河乡6个、湾塘乡2个;按行业划分从事种植业的有22个,畜牧业8个,服务业1个。拥有注册商标合作社有3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引导了农民参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增进群众的合作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弘扬了互助团结、诚信友爱、邻里和睦的社会风范,形成良好乡风民风,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引导了农民参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增进群众的合作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弘扬了互助团结、诚信友爱、邻里和睦的社会风范,形成良好乡风民风,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